玲珑湾12号楼3单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玲珑湾12号楼3单元全体业主: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芜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25002
申请人:玲珑湾12号楼3单元全体业主
施工单位:芜湖美博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物业名称:玲珑湾12号楼3单元
维修内容:外墙及楼顶漏水维修
预算金额:¥12092元
审计金额:¥11874元
维修资金列支金额:¥11874元
列支户数:12户业主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
该项目已竣工验收,现根据项目决算对分摊金额进行公示。如您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经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反映(五个工作日内);如无疑义,我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联系电话:0553-5846932
联 系 人:费扬 黄雪峰
联系部门:经开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芜湖市华山路39号完美·官方端网站登录入口5楼503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14:00-17:30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项目受益户决算清单见附件:
附件:
玲珑湾12号楼3单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受益户决算清单.xls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5日

